2008年6月2日星期一

《圣经》的汉化

译经·释经·尊经

——评冯象《创世记传说与译注》


高峰枫 《书城》2004年第12


  

……

释经

  经典的解释有许多方式,我们习见的形式是注疏,就是以明白的学术语言讲明经文的意思(包括词语的训解和经义的阐发)。还有一种更加高明的阐释手法,是以经文为蓝本,改写或者续写经文片断,创造出新的故事和寓言。这后一种方式不如注疏来得扎实和详备,但天资高的人往往能以大力甚至蛮力撕开经文的一角,使得本来拒斥解释的段落涌出丰富的含义来。比如卡夫卡著名的短篇《塞壬女妖的沉默》就是对《奥德赛》绝好的注释。

  冯象在译文之前有二十篇“故事新编”,是将短注中容纳不了而又舍不得扔掉的材料另外写成故事。按照他自己在前言中的说法,是将“原著拆了重新敷演,融入中文的语境与文学传统”(页11)。虽云故事,但不少篇章实际上是对经文的独特阐释。冯象给我们的不是高头讲章式的解经,他是要将个人生活史努力汇入经文的世界,将受时空历史局限的小我安放在经文广大的空间中。读经是要和经书发生碰撞,发生关联,不是硬生生地牵合经文以就己意,而是面向经文敞开自我、暴露自我,否则经自经,我自我,读经再多,也与自家身心了无关涉。

  在这些故事新编中,冯象总是往来穿行于犹太经典和个人际遇之间。一方面用地道的中文重述、“改写”《创世记》中的故事以及许多离奇、甚至玄怪的传说,另一方面则穿插个人的生活遭际和师友往还(“扯上几位师长古人,以为点缀、起兴”),两条线索交错而行,相互映射,结果激荡出一种非笺注、非小说的独特文体。比如“举目”一篇,叙述神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城(《创世记》十八、十九章),剪除城中恶贯满盈的刁民,只放过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一家。穿插于其间的是作者一位朋友的故事。西蒙是纽约一家金融资讯公司的副总,和作者在书店偶遇,两个人都对圣经有兴趣,言谈甚欢,始有交往。所多玛是他们第一次谈话的主要话题,在此埋下伏笔。后来交往渐多,还相约九月十一日共同参加一个募捐活动,结果西蒙在“九一一”事件中不幸遇难,遂成永诀。两城的覆灭和世贸中心双塔轰然倒地,冯象将两件事并置在一处,逼迫读者思考无辜人受难这样的大问题,故这一篇尤其沉郁动人。读到这样的故事,我们会感到犹太古经不再与我们隔膜,对于冯象来说,希伯来圣经不是一部死经,而是一卷活书。

  可惜二十篇故事新编中并不是每一篇都能象“举目”一样打动人心。很多时候,现代故事与古代经文之间的联系不甚紧密,或者作者自有深意存焉,可惜愚钝如我者看不清其间的关联。如果个人经历仅仅作为点染或者起兴,那只能算文学创作的手段。比如“假如”一文,本是写亚伯拉罕老管家为小主人娶妻一段故事,但冯象偏偏搬来博尔赫斯老人家(可能是模仿博氏某著名短篇),笔法虚虚实实,生动则生动矣,却难以看出对老管家井边遇利百加这段事迹有什么具体的关联。

  这里要特别提一下冯象的语言。译文的语言已然十分精彩,到了故事新编,因为没有太多的限制,作者更为自由,精彩的笔墨比比皆是。作者将圣经题材融入中文语境,在文字上着力最多。我们经常能读到“耶和华合拢浮云,轻推日月”这样的句子,下面这些话都颇多可圈可点之处:

  “耶和华正在宝座上筹划人类大同的未来,隐隐约约听见几声号子,便伸出小指,拨开浮云,俯瞰大地。”

  “天使按下云头,厉声喝道:‘狸狸站住,神子在此。’”

  “她是宫里生、宫里长的丫头,奴婢的命,那种自由自在浪迹天涯的牧人生活,只要能过上一天,也就心满意足了!”

  “艾利泽挑出几个得力的家奴,备办了礼品,发十匹骆驼,动身北上。餐风露宿,不必细表。”

  不用我啰嗦,读者自然会联想到古典小说中那些精妙的文字,发出会心的微笑。此种韵味十足的语言虽不大适合译经,但最能显示出冯象作为小说家笔力之雄健。

尊经

  下面说一些不同意见。为这样一本好书写书评,如果不吹毛求疵,那就只剩下满篇谀辞了。

  论到冯象这部书,有一大关节处需要讨论。冯象在二十篇故事新编中广采经外书、特别是犹太古代注解中保存的大量神话传说和逸闻,作为对《创世记》经文故事的补充。他于前言中明言:“情节素材则主要取自希伯来语和希腊语‘伪经’(pseudepigrapha)、《巴比伦大藏》和古代犹太律法中的经义串解(midrashim),以及中世纪密宗文献等”(页11)。这样的作法有利也有弊。经文原本简约,有语焉不详处,也有深藏不露处。比如,亚伯拉罕蒙召之前的事迹,《创世记》中并无记载。第十二章起首处,耶和华蓦地让这位犹太人的圣祖离开家乡和族人,到神指定的地方。经中随后说此时亚伯拉罕年已七十五岁。冯象则引古斯拉夫语《亚伯拉罕启示录》等书,叙述亚伯拉罕儿时焚烧家中外族神的偶像,使家人重新找回祖先信仰,这样足以补足亚伯拉罕前半生的事迹。此类故事不管可信与否,都能让读者对这位“上帝之友”有更加完整的了解。但是,冯象辑录的传说,大多类似我们的志怪小说,颇多灵异神怪,充满诸如飞升变化等记述,如果放在中文的语境中,大约可入《搜神记》、《玄怪录》一类书。比如,“被上帝接去了”的以诺竟然化作精液登上天庭(页53),宁录有一件刀枪不入的皮衣(页74),亚伯拉罕之妻莎拉用自己乳汁喂饱一百婴儿(页99),这些竟象是《封神演义》中的故事了。又如洪水消退之后,方舟内一片欢腾,诺亚不小心一脚踩到母狮的尾巴,母狮以为是公狮调戏,一掌拍下,正中诺亚胯下(页67),这里语涉滑稽,在经文中是断断看不到的。

  这些离奇的故事颇能满足人们猎奇的心理,也使冯象讲的故事生动活泼、妙趣横生。但是,如果过于倚重这些正典之外的异闻,于《创世记》本身的载记就会难免轻轻滑过。譬如行军打仗,不与劲敌正面交锋,却反而盘桓周旋于流寇之中。目前国人对希伯来圣经扎实的研究甚少,此时大谈经外书和塔木德,未免过于奢侈,尤其对于初读《创世记》的读者,我总担心容易耽于诸传说的玄怪,反而于正典中的故事留意不多。这就好比研究孔子,若不仔细读《论语》和《孔子世家》,却总在纬书或者《韩诗外传》中找材料,这样的做法就不够稳健。

  我们不要忘记,《创世记》经文中实际上极少这类怪力乱神的故事。随便翻看一部西方学者关于《创世记》的详注本,都可以发现这《摩西五经》的第一部乃是精心构造的作品。此书作者或者编纂者于材料的去取格外小心,在开天辟地这样的叙述中,神造天造地、造光、造日月星辰、造山河大地,这本是驰骋想象的绝好机会,本不难写成光怪陆离、荒诞不经的神话,但是作者或者编者偏偏不采这样的神话思路,而是以节制、低调的笔法描写宇宙的创生,以神口说的圣言为创造的原始,这本身体现了与异族宗教迥异的神学思想。比如,造日月一节(1:16),经文只说“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,大的管昼,小的管夜”,不出“日月”等字样。冯象此节注曰:“太阳与月亮的名字故意省略了,因它们是周边异教民族膜拜的神明”(页224)。这里就不难见到编定正典者的深刻用心。

  《创世记》编者排除了诸多玄怪的记述,而冯象却是反其道而行之。在故事新编中,他有意将正典编定者舍弃的那一类材料重新收集,加以敷陈,然后竭力融入经文故事中,或作为补充,或作为谈资。虽然这些传说可能兴起于正典形成之后,但是其性质应该与正典编定者所淘汰的那部分资料无异。就是说,《创世记》编者努力去除“神话”因素(de-mythologize),而冯象的工作却是努力恢复、还原“神话”因素(若自造一新词,可称之为re-mythologize)。前者为区别于近东当时流传的异教神话,精确表述希伯来一神论的神学,故而行文极持重,而后者为渲染故事性、增强传说色彩,广采奇闻轶事,故而为文轻快跳荡,多用小说笔法。这两种倾向针锋相对,形成奇怪的张力。若简要总结,我们是否可以说冯象的工作旨在将经文“文学化”、“传奇化”、甚至“世俗化”呢?这个问题还需深思。

  以上拉拉杂杂写了一些读后的感想,放在这里,以就教于冯象先生和各位读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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